办理外国护照报失手续

                    

一、 办事的条件 

在本市遗失护照的外国人。


二、 办理的手续及需要提交的材料

1、 填写遗失经过说明,回答有关询问; 

2、 接待学校需提供有关情况说明; 

3、 在沪住宿登记证明原件(宾馆或住宿的派出所出具)及复印件; 

4、 提供身份证明(护照复印件、有照片的身份证件、驾驶执照、入境机票等); 


注:申请人须亲自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