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严格执行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》的通知

2013-09-27
                    

有关学校:

近悉,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严格执行“关于印发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》等的通知”规定,凡属外籍文教专家(含教师)申请“外国专家证”必须先申请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》,详细要求请参阅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》。

有不清楚处,欢迎来电来函询问。

联系人:刘洁,吴亮

 电 话:52137878-210

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

2013年9月27日